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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」第5條、第19條條文草案

刊登日期:2020/9/16
發文日期:2020/9/16
發文字號:府人力一字第1093108211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」第5條、第19條條文草案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修正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62條第2項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府資訊公開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因本案僅為少數條文修正,且修正幅度些微,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,爰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3日,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人事處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
(三)電話:05-5523079
(四)傳真:05-5340545
(五)電子郵件:ylhg05220@mail.yunlin.gov.tw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5條、第19條條文草案修正總說明
  •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5條、第19條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
  • 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5條、第19條條文草案